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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再调污水处理费!

时间:2025-04-18      阅读:32次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再次强调优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该《意见》中还明确提到——

 

▶ 要强化企业成本约束和收益监管

▶ 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

▶ 明确政府投入和使用者付费的边界

 

毫无疑问,在政策导向、市场压力与社会责任的三重驱动下,降本增效将会是污水处理企业的一个长期课题。

污水处理结算价下调21%

污水处理费大体呈现收支倒挂现象

 

4月初,重庆水务发布2024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归母净利润7.85亿元,同比下降27.88%。

 

据悉,重庆水务目前污水处理企业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有123个,污水处理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大头。导致净利润大幅下滑的直接原因之一,就是污水处理阶段价格下降

 

年报显示,重庆水务污水处理服务费采取政府采购的形式,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每3年核定一次。前六期污水处理结算价格分别为:3.43元/立方米→3.25元/立方米→2.78元/立方米→2.77元/立方米→2.98元/立方米→2.35元/立方米。第六期污水结算价格,同比下降21%。

 

一些中小型污水处理企业对此感到了担忧,他们表示:“大型污水处理厂在资本和工艺上是具备抗风险能力的,但小型污水处理厂则不然,如果政府能够及时支付污水处理费,企业可做到保本微利运行,如果下调费用或出现拖欠,除了影响日常运行也影响生产

 

水圈也从不少业内人士口中得知,目前全国纳入排放源统计调查的污水处理厂共有14637家,随着处理规模和排放标准的不断提升,很多污水处理单位都面临着成本压力增大、利润空间压缩的难题,甚至“生死”考验。

 

在一项针对城市污水处理费现状的调查中发现,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大体呈现收支倒挂现象(数据来源2019年—2021年),污水处理费收支缺口逐年增大,使得地方政府与污水处理企业逐渐陷入困局,财政补贴压力显著增加

 

其中,大部分地区城市污水处理费收支不平衡,比如:

 

▶ 南京市区:污水处理费收入7.5亿元,污水处理费支出11亿元,收支比1∶1.47

▶ 徐州市区:污水处理费收入1.3亿元,污水处理费支出2亿元,收支比1∶1.54

▶ 淮安市区:污水处理费收入0.97亿元,污水处理费支出1.60亿元,收支比1∶1.65

▶ 扬州市区:污水处理费收入1.3亿元,污水处理费支出2.5亿元,收支比1∶1.92

▶ 江阴市区:污水处理费收入0.69亿元,污水处理费支出1.3亿元,收支比1∶1.88

 

对此有分析认为,收支不平衡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用水量和污水处理厂进水量之间存在差距二是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调整跟不上运行成本的提高。

年报显示,重庆水务污水处理服务费采取政府采购的形式,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每3年核定一次。前六期污水处理结算价格分别为:3.43元/立方米→3.25元/立方米→2.78元/立方米→2.77元/立方米→2.98元/立方米→2.35元/立方米。第六期污水结算价格,同比下降21%。

一些中小型污水处理企业对此感到了担忧,他们表示:“大型污水处理厂在资本和工艺上是具备抗风险能力的,但小型污水处理厂则不然,如果政府能够及时支付污水处理费,企业可做到保本微利运行,如果下调费用或出现拖欠,除了影响日常运行也影响生产。”

目前全国纳入排放源统计调查的污水处理厂共有14637家,随着处理规模和排放标准的不断提升,很多污水处理单位都面临着成本压力增大、利润空间压缩的难题,甚至“生死”考验。

在一项针对城市污水处理费现状的调查中发现,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大体呈现收支倒挂现象(数据来源2019年—2021年),污水处理费收支缺口逐年增大,使得地方政府与污水处理企业逐渐陷入困局,财政补贴压力显著增加。

其中,大部分地区城市污水处理费收支不平衡,比如:

南京市区:污水处理费收入7.5亿元,污水处理费支出11亿元,收支比1∶1.47

徐州市区:污水处理费收入1.3亿元,污水处理费支出2亿元,收支比1∶1.54

淮安市区:污水处理费收入0.97亿元,污水处理费支出1.60亿元,收支比1∶1.65

扬州市区:污水处理费收入1.3亿元,污水处理费支出2.5亿元,收支比1∶1.92

江阴市区:污水处理费收入0.69亿元,污水处理费支出1.3亿元,收支比1∶1.88

对此有分析认为,收支不平衡的主要原因有两点:

一是用水量和污水处理厂进水量之间存在差距;二是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调整跟不上运行成本的提高。

众所周知,城镇污水治理具有典型的公益性,因而污水处理费是带有准公共性的服务价格,其收费标准需要符合准公共性物品的制定原则。

一方面,不能对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和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造成太大负担和影响;另一方面,要能满足城镇污水治理的基本需要,维持污水治理企业基本运营开支并留有一定利润,保障服务的可持续性。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仍有100多座城市的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低于0.95元/吨,而超过60%的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也只是刚刚达到0.95元/吨的低标准,远不能覆盖处理成本。

除普遍存在的收费标准偏低问题,污水处理企业还面临着处理费、服务费被长期拖欠的困境。

据知情人透露,我国主流大型水务公司有约50%~90%的应收账款来自污水处理费,且欠款方大多为各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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